那一夜,是十足的恐怖之夜。
那一夜,如果没有点胆量的人,关了灯,不被吓死,精神上也难说不会出现错乱。
那一夜,是这一年的7月22日天黑了之后。
那一夜到来之前,法子英对跟着他来修窗户的陆先生实施了残忍的杀害。
这是在合肥市双岗老街菜市场对面,紧挨着一所小学的居民楼2层。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在这套房子内的厨房里,被法子英从外面骗来的这位陆先生,正在仰着脸查看其说的要修理的窗户,一把尖刀突然捅在了他的身上。
他是个木匠,他在这天下午五点来钟的时候,正在当地一个叫六安路的街头趴活。
他今年31岁,是一个有着三个孩子的父亲。
他是靠手艺挣钱养家之人。
但是在这一天,他却在兴致勃勃中遇上了法子英这个恶魔。
为什么说他当时是兴致勃勃?
因为他在这一天在马路边上站了快一天了,才遇上了法子英这个雇主。
有了雇主,就等于有钱可赚了,就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买好吃的了,就可以给自己的老婆带来惊喜。
但让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这个法子英骗他进到这个屋子,打定的主意,却是要夺他的性命。
法子英当时对他说,其自家厨房内的窗户坏了,需要请他去修一下。
修个窗户,对于他这个干了10多年的木匠来讲,是小菜一碟,不是什么难事。
因此,他是兴致勃勃地背着工具箱,随着法子英从那个街头来到了法子英所说的这套房子之内。
他的工具箱里装有木架子锯一把,单片铁锯一把,电钻一只,刨子一把。
他是实实在在地要给法子英这位雇主修窗户来的。
他不可能对法子英突然间对他的如此行凶有所防备。
不过,法子英突然间在他的身上捅来的这一刀,并没有当即夺走他的性命。
他惊恐地扭过头来。
他看到了法子英凶神恶煞般的面孔和其手中所持的一把一尺来长的尖刀。
出于本能,在法子英将那把尖刀再次向他捅刺过来的时候,他一伸手抓住了那把刀的前端。
但他的这一抓,并没能终止对方对他的行为。
对方把这把刀从他的手中又猛地抽了回去。
由此,也就在后来的法医对他的尸体所做的查检报告中,有其右手掌有2.3×2.6厘米的皮肤缺损的记述。
他的这只手,因为对方的这一抽,而遭到了深度的割伤。
但是他没有停止反抗。
又正是因为反抗,他的前胸偏左侧第2根肋骨下面,他的左腋窝下,右腋窝下,及右臂,又都连续遭到了重创。
他后来的尸检报告的记录是——
右腋窝下的创口面积为4×2.4厘米,右腋窝下的创口面积为5×0.9厘米,右上肢肘关节上方的创口面积为6×2.2厘米。
他由此倒下了。
他由此被法子英踏在了脚下。
他的尸检报告记录——
他的背部有17处密集的最大创口面积达到4.5×1厘米的刀伤。
而踞地面84至110厘米处的该厨房北窗下的墙面上喷满了他的血迹。
可以想象,他当时死得是何等的惨烈。
而比这一切更为惨烈的是,他的头颅随即被法子英用刀割了下来。
法子英由此提着他的人头来到了被其关进狗笼的殷某面前。
法子英当时对殷某说:你不是说我不敢杀人吗?你看看这是什么?
一直在对他的要求做出抵抗的殷某到了这个时候,精神上的防线彻底地被摧毁了。
他当即答应,给他的家人打电话,让他的家人在三天之内准备出30万元的赎金。
这30万元的赎金,是法子英向他提出的索要额度。
其理由是,这位殷先生在当天从外面跑到他的家里,占了他女友的便宜,干出了那种男女间的好事,对他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位殷先生必须得在金钱上给他以如此数额的补偿。
这里所说的他的女友,便是劳荣枝。
在这一天以前的某一天,劳荣枝作为坐台小姐,在当地的三九天都夜总会与这位殷先生相识。
劳荣枝与法子英是于这一年的6月21日从杭州来到合肥这个城市的。
他们先是分头住在了当地的西海饭店和红旗饭店。
他们为什么会分头住在两个不同的饭店?
劳荣枝在落网后庭审时作出的解释是——
当时,合肥市的警方对饭店有规定,没带结婚证的男女不能同宿在一起。
但同时在两处开房住宿,其费用超出了他们当时的承受能力。
于是,在这一年的7月1日,他们以月租金500元的价格,租下了当地一座小学南侧的这栋楼位于二层的房子。
而在这期间,劳荣枝进入了当地的三九天都夜总会,重操旧业,当开了坐台小姐。
正是在陪酒、陪聊、陪唱期间,这位殷先生看中了劳荣枝所表现出的柔声曼语和婀娜仪态,而不想失之交臂。
萍水相逢的两人,由此,相互间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而陷入情网的男人,往往会在激情之下失去理智。
这位殷先生不顾家里已有妻子,在这一天的上午十点来钟的时候,给劳荣枝打去电话,要求与劳荣枝做一番更为深入的接触。
劳荣枝接到他的这个电话之后,当即答应了他。
于是,他便满怀欣喜地走进了这个房间。
但是,就在他们于这套房子中的一间卧室内,开始干那种男女之间的好事之际,法子英突然持刀出现在了门口。
由此,他在法子英的这把尖刀的威逼下,钻进了法子英事先为其准备好的一个狗笼。
那狗笼高一米,长一米,宽70公分,是由2×2厘米的方钢焊成。
当时,他不敢不钻。
他不钻,法子英手持的那把尖刀,就会捅刺到他的身上。
他还不想被法子英一刀捅倒。
他还想完好无损地走出这个房间。
他若不能完好无损地走出这个房间,日后,面对自己的妻子,他将难以做出合乎情理的解释。
他由此失去了自由。
由此,他开始面对法子英向他提出的巨额现金的勒索。
我在这里为什么要用巨额俩字?
因为当时的30万,得相当于如今的300万。
而当这位殷先生给他的家人打完这个电话,法子英便离开此屋,去了当地的一个叫长江饭店的门口去收钱。
也就是在这一过程之中,劳荣枝在心态上出现了难以自控的骤变。
她首先是在精神上感受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惊吓。
她在法庭上作出的供述是,当她看到法子英提着一颗带着血的人头出现在他与那位殷先生的面前时——
我当时害怕极了。
非常恐惧。
我真空了。
我出现断片了。
害怕极了,就是害怕到了顶点。
非常恐惧,就是非同一般的恐惧。
真空了,就是感觉自己在那一刻于这个世界上,都不存在了。
断片了,就是对那一刻想做出反应,都失去了能力。
而当法子英离开这个房间之后,她才略微稳住了神,才恢复了意识。
而恢复了意识,她便想到了,她得赶快离开这里。
她在法庭上说: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管不了哪么多了?
在这之前,她曾想过要离开他法子英,自己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但她怕一旦背离了这个法子英,法子英会对她实施报复,会杀害他的家人。
这种话,法子英向她放过。
她也相信他干得出来。
在这一年的三年前,她和法子英在南昌的时候,就是因为她偷偷地搞上了一个姓熊的先生,使得对方一家三口都死在了他法子英的刀下。
而那熊先生的妻子在被他杀死之前,还遭受了他当着她的面的强暴。
那一刻,虽然时间很短,但在她的记忆中却永远难以抹去。
每每将之回想起来,她都会心惊肉跳。
但在这一刻,她顾不了这许多了。
她当时只想到她得赶快离开这个房间。
如果她不离开这个房间,那么,就注定了她将要伴随着那位陆先生的尸体过这一夜。
那是更为可怕的事情。
那是更加令人感到恐怖的事情。
那一刻,不是她会想到恐怖这两个字眼,就是我在今天,想象当时她所面对的那种场景,也会毛骨悚然。
我经历过鬼压身。
我知道当一种漂浮而来的东西,在黑夜里,在你入睡间,突然压住你的四肢,让你一点都动不了的那一刻,你就是想喊,也喊不出一丝的声音。
而一个女人,如果在黑夜里敢跟身首分离的尸体睡在一个房间里,这种现象就是没有出现,但只要你想到那尸体曾是一个能走能动的大活人,你也会惊魂难定。
是的,人死了,其魂魄到底还存在不存在?这一直是这世上的一个谜。
但不管这个谜最终能不能解开,我们活着的人在这个世上,在黑夜里,谁也无法排除对其存在的臆想。
不说时常有噩梦会来袭扰我们,就是在黑暗中,在万籁俱静的时候,我们听到一个声音,或看到一个黑影,都会被吓得腿软。
如果劳荣枝在这个夜晚,还敢于伴尸而睡,那么,称她为女魔头就绝不为过了。
那她就显然在心理上具有敢于直面恐怖的心理素质。
那她就显然具有震慑得住我们所说的那种阴魂的强势。
那也只有魔头才能做到这一点。
魔头,是什么意思?
魔头,是统辖群魔的首领。
群魔都要听他指挥,一般飘游的阴魂,也只能是俯首于他的麾下。
她若真能做到了这一点,真能伴着那人头与身体已经相互分离的死尸过这一夜,而毫不恐惧,那她还真就不是一个一般的女人了。
那将之冠以魔头的名号,也就真的不是言过其实了。
但是,在这一夜,据她自己在法庭上的供述,她借口去给法子英买夜宵,离开了那个房间,且一去没再回还。
她说她当时离开了那个房间之后,一出门,便跑到了街上,便拦下一辆的士,然后,钻了进去,然后,随着这辆的士,直接奔向了当地的火车站。
她当夜便离开了合肥。
她当夜便奔向了没有人的尸体在旁的地方,没有从人的身上割下的头颅的地方,没有人的血喷溅到一米多高的墙上的地方。
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
现在,还没有第三者能够做出证实。
但她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
好了,今天,就先讲到这里。
如果您对此感兴趣,请您明天接着看《劳荣枝案细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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